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刑(犯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罪自首判缓刑)

近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2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两名被告人将银行卡绑定在微信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非法所得2600元。

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刑(犯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罪自首判缓刑)

据了解,2起案件中的被告人均是将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在微信上提供给他人使用,帮助他人进行电信诈骗及网络赌博收钱转账,以获得对方的好处费。两名被告人的银行卡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非法所得2600元。

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南郑法院对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HA04)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2年5月12日 下午1:50
下一篇 2022年5月12日 下午1:52

相关推荐